湘潭在线6月19日讯(湘潭日报记者冯叶通讯员孙新利)买熟人的东西也有靠不住的时候,送上门来的的卤菜竟是亚硝酸盐严重超标的有毒食品。近日,湘潭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依法批准了犯罪嫌疑人黄某。
黄某系石潭镇古云村的个体户,从2008年开始经营卤制品生意。今年5月,他将自己加工好的猪肚片、豆笋等上10种卤菜,运到本村及附近的兆托村、通湖村等地销售,共售出30余公斤,导致35名村民不同程度中毒。案发后经检验,黄某制作的卤菜中掺入了亚硝酸盐。而且,几乎每种卤菜的亚硝酸盐含量都严重超过国家标准。